1.比選條件
本比選項目為四川省行政區(qū)域內的國家投資工程建設項目,西昌市發(fā)展改革和經濟信息化局(核準機關名稱)核準(招標事項核準文號為 西發(fā)改經信【2018】173號)的招標組織形式為委托招標,比選文件在 西昌市發(fā)展改革和經濟信息化局(投資主管部門名稱)的備案號為西發(fā)改經信代理機構比選備案【2018】28號。
2.項目概況
2.1 項目業(yè)主:西昌市國有資產經營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2.2 建設地點:西昌市南山片區(qū)西郊鄉(xiāng)張家屯村丁家壩
2.3 項目規(guī)模:項目規(guī)劃用地面積13535平方米,基坑開挖將形成高邊坡,寬為15米,最大高差為32.37米,根據設計要求和專家意見,需做山體防滑專項工程處理方能達到此項目的建設要求,需設置錨拉樁板式擋墻,樁間距3米,樁截面1.2*1.5米,樁長33米,懸臂段長度17.15米,嵌入段長度15.95米,樁頂上部為截面積1.6米*0.8米冠梁相連。
2.4 計劃工期:260日歷天;計劃開工時間:2018年10月
2.5 項目總投資:2800.00萬元
2.6 項目資金來源:自籌資金
2.7 代理招標估算金額:2800.00萬元
3.申請人資格要求
3.1 資格等級:申請人的資格等級不低于 工程招標代理資格暫定級 。
3.2 申請人業(yè)績要求:2008年來,申請人應至少已完成1個(0至3個)房屋建筑類分類項目業(yè)績。
3.3 擬任項目負責人業(yè)績要求:2008年來,擬任項目負責人至少已完成1個(0至3個)類似項目個人業(yè)績,每個項目的中標金額應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標估算金額”的100%(0至100)。
3.4 沒有被限制申請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時申請的情形。
3.5 本次比選不接受聯合體申請。
4.申請人參加比選
4.1 凡有意參加比選競爭、符合第3條“申請人資格要求”并同意按國家規(guī)定的收費標準70%收取招標代理服務費的招標代理機構(已在川報網免費注冊),請自發(fā)出比選公告之時起至2018年09月21日09時30分(申請截止時間。從發(fā)布比選公告之日起至申請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少于4日;本比選文件規(guī)定的時間為北京時間),在比選網下載比選文件。
4.2 比選技術服務費200.00元。
5.隨機選擇中選人
5.1 擬任項目負責人應在申請截止時間,帶齊以下證件、證明材料參加隨機選擇,地點為西昌市發(fā)展改革和經濟信息化局(西昌市民族體育場市政務中心B2區(qū)西昌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到場的申請人代表應當滿足“涼府發(fā)【2012】30號“文規(guī)定)。。
(1)申請人有效的招標代理機構資格證書副本(查驗原件留復印件,復印件加蓋申請人單位章);
(2)擬任項目負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證(查驗原件留復印件,復印件加蓋申請人單位章);
(3)申請人為擬任項目負責人繳納的最近連續(xù)6個月養(yǎng)老保險(查驗原件留復印件,復印件加蓋申請人單位章;按規(guī)定緩交的和不再需要交納的應提供社保部門的證明)。
5.2 申請人不符合第5.1款要求的、擬任項目負責人遲到或不是在川報網上填寫的擬任項目負責人本人親自參加隨機選擇的,比選人不予受理。
5.3 比選人通過川報網按規(guī)定隨機選擇1個申請人作為中選人。
5.4 隨機選擇在申請人擬任項目負責人和有關監(jiān)督部門現場監(jiān)督下進行。
6.聯系方式
比 選 人:西昌市國有資產經營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地 址:西昌市月光大道116號國資公司
郵 編:
聯 系 人:邱林
電 話:13981581006
傳 真:0834-3231670
2018年09月17日
備注:數據僅供參考,不作為投資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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