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國家統(tǒng)計局福建調查總隊公布的調查數(shù)據(jù)顯示,2月份福建省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CPI)同比上漲1.7%,漲幅較1月擴大0.5個百分點。
其中:城市上漲1.7%,農(nóng)村上漲1.9%;消費品價格上漲1.2%,服務項目價格上漲2.9%。新漲價因素影響1.1個百分點,上年“翹尾”因素影響0.6個百分點。八大類呈“六升一平一降”:食品類上漲2.5%、衣著類上漲3.9%、家庭設備用品及維修服務類上漲1.9%、醫(yī)療保健和個人用品類上漲4.2%、娛樂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務類上漲1.4%、居住類上漲0.8%;煙酒及用品類持平;交通和通信類下降1.7%。其中,食品、醫(yī)療保健和個人用品類分別拉動全省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上漲0.84和0.36個百分點。
1-2月份,福建省CPI同比上漲1.5%。其中:城市上漲1.4%,農(nóng)村上漲1.6%;消費品價格上漲1.0%,服務項目價格上漲2.5%。新漲價因素影響0.8個百分點,上年“翹尾”因素影響0.7個百分點。
2月份,福建省CPI環(huán)比上漲0.8%。其中:城市上漲0.8%,農(nóng)村上漲0.7%;消費品價格上漲0.7%,服務項目價格上漲0.9%。
此外,就福州市來看,根據(jù)國家統(tǒng)計局福州調查隊10日公布的數(shù)據(jù),2月份,福州市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同比上漲2.1%,較1月份福州CPI同比上漲幅度提高了0.7個百分點。
備注:數(shù)據(jù)僅供參考,不作為投資依據(j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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